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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24日
 

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调研表

事项名称

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

办理单位

鹰潭市发改委

办理地点

鹰潭市信江新区市经济大厦A区2楼

办理对象

外资企业

行使(办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1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江西省2017年本)》

事项(办理)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事项(办理)条件

鼓励类、允许类项目(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江西省2017年本)》划分的权限为准)。其他条件:(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的规定;(二)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准入标准;(三)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四)不影响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五)对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六)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外债管理的有关规定。

申请材料

一、项目核准:拟申请核准的外商投资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及投资方情况;2、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3、经济和社会影响分析。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并购方情况、并购安排、融资方案和被并购方情况、被并购后经营方式、范围和股权结构、所得收入的使用安排等。

项目申请报告应附以下文件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②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③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④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⑤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⑥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⑦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项目备案:拟申请备案的外商投资项目需由项目申报单位提交项目和投资方基本情况等信息,并附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等其他相关材料;外商投资项目备案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准入标准,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

事项(办理)程序

该许可事项由市发改委窗口受理。先由受理人员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后由经办人负责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交分管领导签署核准意见。核准完成后由受理人将核准意见送达申请人。

法定(办理)期限

受理后20个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核准和备案的决定。

承诺(办理)期限

材料齐备后5个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核准和备案的决定。

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收费标准

无收费

办理窗口

鹰潭市发改委

联系电话

0701-6250866

在线办理链接

请到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办理

备 注

联系人姓名

徐宜玲

所在部门

鹰潭市发改委

联系电话

0701-6447676

E-MAIL

xuyiling@yingtan.gov.cn

备注:此表由各单位业务科室的人员填写。此调研表每张只能填写一项审批事项,如有多项审批,可以将上述样表复制后再行填写,如何填写可以参见后附样例。此办事指南作为各地政府向公众公开政务的一部分,内容务必真实准确,如因此办事指南不准确所造成的后果,由办事指南的单位自行负责。此办事指南最好经各地法制办审阅后再行公示。

相关附件: 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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