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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整合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30日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578号)文件精神,根据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协调推进小组《关于推进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赣公管〔2016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整合共享资源、统一制度规则、完善体制机制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电子化交易和监管为手段,健全完善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 率,规范和约束权力运行。

  (二)工作任务。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应遵循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公开透明、资源共享,完善服务、创新监管,切合实际、统筹推进的原则,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推进行业交易机构整合、市县乡三级交易平台整合、电子交易系统整合。推动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林权交易,以及房建市政、水利、交通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统一规范的平台进行交易。

  (三)工作目标。坚持以“管办分离、统一平台、强化监管、整合优化”为工作总目标,加快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建立完善协调推进机制,制定出台整合工作实施方案,20179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制定的平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形成规则统一、服务高效、规范透明、管理顺畅的交易平台体系,实现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公共资源“场外无交易”。

  二、完善组织架构

  (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协调推进小组,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统筹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各县(市、区)政府、龙虎山景区管委会、鹰潭高新区管委会、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办分管负责同志,市发改委、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信息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协调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

  (五)健全管理机构。在市发改委增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管办”),承担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综合管理和各行业监督部门的协调职责,所需人员编制另行文报市编委会审批。

  三、健全监管体制

  (六)完善监管机制。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的要求,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制,推行综合管理与行业监督相结合、监督与交易经办相分离的监管体制,采取行政监督、法纪监督、现场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互相制约、监督有力的统一监管体系。

  (七)明确监管职责。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国资委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相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健全行政监督部门与监察、审计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依法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腐败案件。审计部门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及平台运行的审计监督。

  (八)创新监督方式。统筹建立各行业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督平台,运用大数据手段,实施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日常监督,实现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动态监督和预警。强化事中事后监 管,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完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对诚实守信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要依法给予奖励,对失信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要依法给予限制,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加强社会监督,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和人员自律机制。

  四、规范交易资源

  (九)整合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置。将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产权交易管理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职能及人、财、物整体划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职能划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合后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设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机构,负责履行房建市政、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林权交易、水利、交通、公路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职能。具体机构整合方案另行文报市编委会审批。市区内(含月湖区、龙虎山景区、鹰潭国家高新区、信江新区)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之外的其他公共资源交易机构,予以撤销。

  整合完成后,在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之外不再新设各类具有公共资源交易属性的交易平台或机构,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具有行业公共资源交易职能。

  (十)整合县(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置。贵溪市、余江县要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配置人员,确保交易中心有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整合后的贵溪市、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正科级分支机构,名称统一为“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溪市(或余江县)分中心”,其人、财、物保   持不变,其班子考核实行当地政府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重考核,其班子成员的任免须征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意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县(市)分中心的管理和考核。具体考核及管理办法待整合完成后再行制定。

  (十一)撤销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将已建立的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全部予以撤销。乡镇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具体实施细则由县(市、区)制定。

  (十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建设。交易场所须满足交易需要,在整合过程中要依托现有平台,健全开评标区、询标答疑区、评标专家抽取室等标准化建设,完善远程异地评标功能,确保达标。

  (十三)规范使用信息系统。承接好全省统一、终端覆盖市县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络、电子监督系统和综合专家评标库系统,做好系统的运行维护。

  (十四)规范专家库使用。规范综合评标专家库的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网络使用终端抽取评标评审专家。评标或评审时,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明示、暗示等任何方式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专家。

  五、健全运行机制

  (十五)统一运行规则。落实全省统一的平台服务管理细则、服务流程、业务流程、服务标准,规范平台的运行、管理和监督。根据《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7年版)》,制定全市统一  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县(市、区)政府及市行业监督部门要及时对地方和部门发布的公共资源交 易规则进行清理,清除违法设置审批事项、以备案名义变相实施审批、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以及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内容。清理过程和结果要在网上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十六)推进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制度。各行政监督部门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托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加快建立市场信息共享数据库和验证互认机制,对市场主体通过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实现登记注册共享的信息,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得要求企业重复登记、备案和验证,逐步衔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验证信息在全国范围内共享互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信息公开职能,公开有关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审核、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资质资格、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

  (十七)强化服务功能。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方向,明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公开服务流程、工作规范和监督渠道,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部门等提供综合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得违法从事或强制指定招标、拍卖等中介服务,不得行使行政审批、备案等管理职能,不得强制非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在平台交易,不得通过设置注册登记、设立分支机构、资质验证、投标(竞买)许可、强制担保等限制性条件阻碍或者排斥其他地区市场主体进入本市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一步规范平台和监督部门服务行为,取消采取审核招标及拍卖文件、出让方案等实施的行政审批,纠正以备案名义变相实施行政审批等不合法行为。执行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收费行为,切实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六、强化工作保障

  (十八)落实任务分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本方案,认真研究、逐条落实,提出本地和本行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市编办、市人社局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机构设置,落实人员编制。市建设局、市国资委、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要妥善处理好行业交易机构职能整合后的资产处置、人员安置和业务衔接等工作。市信息办要提供技术支撑,负责承接全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的运行维护。各级财政要安排资金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常运行和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建设和维护。

  (十九)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有关公共资源平台整合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机构编制纪律、财经纪律等各项工作纪律,严禁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之机,违规调动编制、调配干部、划转资产和突击花钱。

  (二十)严格督促检查。整合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市政府将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有关情况。市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指导和协调,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积极有序的工作合力,确保全市公共资源平台整合规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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